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这次买手机号码,是为了找失联的借款人催收。他们发布了一个“运营商数据寻回采购项目”,把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都给招进了来。其实说白了,这就是花钱让运营商帮他们把借款人的新号码找出来。有些网友觉得这太离谱了,运营商居然把用户信息卖了。中原消费金融回应说操作合法,不过有人还是担心这种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 75.6万元是因为中原消费金融在去年一月份就被央行罚款过,因为违反了信用信息采集等规定。现在又公开招标买用户联系方式,胆子真不小。运营商一边收着用户的话费,一边把“活跃度最高”的联系方式卖给催收机构,这算不算是监守自盗?有的律师说,金融机构的隐私条款里可能写着为了贷后管理可以跟第三方共享信息,用户点了同意就等于授权了。 但是仔细想想这个过程:运营商怎么会轻易把新号码给第三方公司呢?所谓的“隐私号”技术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其实就是在自己数据库里搜索后搭建一条临时通话线路。那这不算泄露号码吗?催收电话都打到你新号上了,号码暴不暴露还有区别吗? 还有人说催收是正当权益,不能让老赖钻空子。这话没错,但合法权益也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啊。真要找失联的欠款人,可以走法院、诉讼或者公告送达嘛。之所以不走这些渠道,无非是因为诉讼成本高、周期长。 这次事件最让人担心的是:它打开了一个口子。只要有格式合同,只要用户点过“同意”,运营商就可以随时把用户的新号码、新地址、新行踪打包卖给任何一个自称“债权人”的机构。 数字时代里的个人信息被称作是“不动产”,但从这次事件来看,这把钥匙似乎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运营商作为数据保管者到底是用户的看门人还是信息倒卖的参与者呢? 欠债还钱我支持,但靠出卖用户信息来讨债,这笔账恐怕比任何逾期利息都要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