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介绍,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上效果显著。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上,检察机关发挥了重要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全国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书面纠正意见采纳率达95%以上。这个高采纳率反映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良好配合,也说明侦查机关对规范执法的重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或建议变更和释放1.9万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把握捕诉标准、确保案件质量上,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这些数据表明,检察机关维护法治底线的同时,也在防止刑事追究权的滥用,说明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得到发挥。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039件。检察机关纠正遗漏提请逮捕、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3.7万人,确保了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 清理刑事"挂案"上,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在中央政法委统一组织下,最高检部署开展依法监督和规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协同公安机关推动20余万件刑事"挂案"得到依法清理整改,有效解决了长期积压的案件问题。 为深入提升监督能力,最高检编发了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以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主题,指导检察人员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规范监督方式,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
刑事检察监督数据的背后,反映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层逻辑——既要以监督促规范,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也要以保障护人权,体现司法文明的温度。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种监督力度与保障温度的有机统一,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生命力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