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终于迎来了新的专项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这次给社会公开发布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个规定针对的是幼儿集中用餐的群体,他们特别敏感和特殊,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一直很高,这次规定就是为了回应这些问题。这次规定给幼儿园提出了两个关键点。首先是责任全链条化,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还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其次是安全要求精细化,比如禁止采购使用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 此外,规定还加强了对幼儿园食堂透明度和社会监督的管理。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给大家实时看到食材验收和加工过程。还要求幼儿园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和供餐单位信息,组织家长代表参与管理与监督。这次规定还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要求,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会进行抽查考核并公布结果。 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共有25.33万所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3583.99万人。把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好,关系到这么多幼儿的基本权益。这次规定从制度层面加强了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但制度的建立只是第一步,落实才是关键。杨末、徐秋颖、付春愔共同完成这次文章的撰稿、编辑和校对工作。这个问题涉及到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扎麻什乡中心幼儿园小朋友们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