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把打击欺诈骗保、强化智能监管、衔接支付改革以及完善信用体系作为重点,2021年5月《条例》开始实施,让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在3月3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到了4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细则后,打击骗保的工作能得到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诱导骗保、倒卖回流药还有个人骗保这类行为,细则把它们的界定给清晰了。比如在DRG/DIP这种付费方式下,具体是哪些行为会造成基金损失?怎么计算损失的数额?什么时刻算是损失发生了?这些都在细则里有说明。黄华波指出,自从2021年5月条例生效以来,各级部门通过各种手段一共追回了超过1200亿元医保基金。为了把这些原则性规定变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标准,细则推行了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轻微的行为可以不罚,首次违法的也可以从轻处罚。这样做是为了惩戒极少数人、教育大多数人,鼓励大家自查自纠,防止因为一味罚款而管理不管用。国家医保局在3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明细则把“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问题给疏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