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清单计价出现了“断层”,想要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今年市场遇冷,水运建设投资整体下滑3.8%,沿海投资降幅更是高达15.8%。这不仅是市场的问题,也暴露了造价管理上的漏洞,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个标准不能完美结合,给项目业主带来了很大困扰。 水运工程的投资和造价波动非常大。工程量庞大,水下开挖、水上浇筑、围海吹填、航道疏浚等工序都要耗费巨资,投资额往往是同规模房建项目的2到3倍。而且,汛期停工、水位变化、地质不明等因素让预算难以准确估算,直到竣工结算时才能真正看清实际成本。再者,水运工程涉及的专业交叉复杂,包括水工结构、金属结构、给排水、电气、通信等多个领域。这就好比拼积木一样,各个模块组合起来就形成了各种计价规则。 交通运输部2019年的规定把水运工程分成四个板块,每个板块都有对应的定额和船机参考。不过这个规则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像辅助建筑物和给排水等配套专业还需要套用地方建筑市政定额。另外,增值税率一直停留在9%,没有跟上9%→11%→13%的政策节奏,导致取费基数年年落后。 建筑市政的综合单价通常把管理费、利润和一些风险包进去,但把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排除在外;而水运清单则是一步到位,把所有费用都打包进综合单价中。但问题在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是不可竞争的费用,可全费用综合单价拆不出这两块内容,投标人就会钻空子压低规费报价,中标后再“补提”,给业主带来隐形负债。 在没有配套规范之前可以采用“扣除法”来临时解决这个问题。先给出完整的预算清单原始造价A,然后把规费费率调整到0得到扣除规费的造价B,A-B就是规费总额。接着再把安全文明施工费率调整到0得到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造价C,B-C就是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最后把剩余费用一次性折进单价形成统一报价体系。 来宾内河码头205万吨吞吐量项目就是一个实际案例。首先算出原始总造价A;然后通过把水工取费中的规费率调整到0得到A-B;接着在B的基础上把安全文明施工费率调整到0得到B-C;最后将给排水和电气等剩余费用全部折进分部分项单价中形成完整清单报价体系。 结语是治标还需治本,国家层面还需要统一规范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将全费用综合单价拆分为可竞争和不可竞争两部分;配套专业统一采用与水运同步的增值税率;建立全国一致的水运工程指数库实现动态调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每次投标公开透明价值发现过程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