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延续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至2027年底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该安排着眼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家政服务体系,为民生服务业稳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从政策内容看,此次优惠措施覆盖增值税、所得税、契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形成较为系统的减负组合。具体而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直接降低机构税负。同时——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减轻资产获取和持有成本。此外,相关建设项目还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多项措施协同发力,增强对机构的支持力度。 政策出台与现实需求紧密相连。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上升;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和家庭结构变化,托育供给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家政服务作为重要民生行业,也面临规范化、专业化提升的要求。通过税费优惠降低运营成本,有助于提升机构经营能力,带动更多主体进入市场、扩大供给,并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为确保政策落实规范有效,公告对享受优惠的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服务机构需留存设置备案回执、服务协议、向社区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料等备查材料。针对家政服务企业,公告要求其与家政服务员、接受服务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开展培训管理,并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管理。这些要求在减负支持的同时,也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从业人员管理。 公告还强调部门协同的重要性。民政、卫生健康、商务、财税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由省级主管部门定期向税务部门共享服务机构信息,保障优惠政策精准落地。这一机制有助于提升执行效率,也有利于防范政策被不当利用。 从政策效应看,税费负担下降将为服务机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扩大服务规模、改善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对消费者而言,机构成本降低有望带动价格更合理,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可负担的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对社会而言,政策将推动相关行业更规范发展,带动就业扩容,并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不容忽视的是,政策执行期限明确至2027年12月31日,为相关机构提供了稳定预期,便于开展中长期规划和投资安排,也发出持续支持这一领域的明确信号。

民生服务既要“有”,更要“好”;延续面向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的税费优惠政策,说明了用制度安排稳定预期、用政策工具扩大供给的导向。随着政策落地,如何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守住质量与安全底线,让优惠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服务改善,考验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把支持力度、监管效能与服务品质统筹起来,才能让更多家庭在“家门口”获得更安心、更便利、更可持续的民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