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网约车司机郭先生遭遇一场突变。2022年12月,他通过滴滴出行司机中心与陕西阳光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以租代购"协议,支付三万元押金后按月缴纳租金。三年间他早出晚归运营网约车,按时足额缴纳36期租金,原定2025年12月获得车辆所有权。但今年1月25日上午,停在小区的车辆突然消失,只留下一份《取回车辆告知函》。拖车方为河北揽旭贸易有限公司,理由是陕西阳光出行公司拖欠其贷款。
此次事件再次敲响了新型消费模式风险防范的警钟。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主管部门需要完善"以租代购"等新型交易模式的法律规范,建立行业准入标准和资金监管机制。同时提醒消费者,在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时务必核实车辆权属,警惕"一车多押"等违规操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