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藏北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交通与通信条件不一,纠纷一旦升级往往成本高、周期长。
家事矛盾、邻里纠纷、民间借贷以及交易争议等多发性问题,兼具“情理交织、证据零散、当事人流动性强”等特点。
若仅依赖诉讼程序推进,易出现沟通不畅、送达困难、执行阻滞等现实难题,影响群众对司法效率与公平的感受,也增加基层治理压力。
原因:一方面,牧区社会关系呈熟人社会特征,纠纷背后常牵连亲缘、地缘与历史交往,“讲情面”与“讲规则”并存,当事人更愿接受能被听懂、能说得清的解释与劝导。
另一方面,部分群众法律认知不足,对合同履行、质量责任、还款义务等规则理解不够精准,容易在口头约定、交易习惯中埋下隐患。
再加上高原环境导致取证、送达、调解会面成本较高,矛盾化解需要更贴近基层的力量与更灵活的方式。
影响:那曲法院引入并用好特邀调解员,推动矛盾在诉前、执前环节尽可能化解,形成“先行调解、分层过滤、前端分流”的治理效应。
以巴青县为例,特邀调解员索朗旺旦参与调解305件、成功279件,成功率达91.5%;班戈县特邀调解员嘎玛索南参与156件、成功151件,成功率达96.8%。
从效果看,这一机制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也减少了案件进入审判与执行的数量与难度,有利于把司法资源更多投向疑难复杂案件;从社会层面看,通过修复关系、稳定预期,促进了基层秩序与牧区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
对策:那曲法院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突出“情理交融、公正高效”,把特邀调解员嵌入诉讼链条的多个环节,形成可复制的工作路径。
其一,强化诉前调解的前置作用。
调解员以群众熟悉的表达方式释法明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转化为通俗的解释,既讲清交易规则和权利义务,也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事人情感诉求。
在一起牧民与商贩因产品收购引发的争议中,调解员通过“乡音乡语”把质量要求、付款义务等要点讲透,引导双方在理解基础上达成一致,减少对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二,把化解端口向执行前延伸,缓解“执行难”。
在一起执行申请案件中,因生效调解文书所确定义务未履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事实清楚、标的明确且具备调解基础的情况下,委派熟悉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员介入执前督促。
调解员核对文书条款、逐条释明责任,最终促成被执行人足额履行67400元款项,申请人当场撤回执行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其三,以案释法常态化,把普法融入调解全过程。
调解员不以条文堆砌代替沟通,而是用身边案例讲清婚姻家庭、借贷担保、合同履行等常见法律问题,推动群众从“遇事找关系”转向“遇事讲规则”,让法治观念在日常生活中生根。
其四,协助送达与沟通对接,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面对偏远牧区送达不便,调解员凭借对地理环境与社情民意的熟悉,提高送达效率、减少程序空转。
在一件民间借贷纠纷中,调解员得知被告居住偏远后主动前往,以面对面沟通方式既解释法律,也劝导双方珍惜旧情,促成当场形成还款计划,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前景:随着牧区市场交易日益频繁、人员流动与生产方式不断变化,矛盾纠纷呈现类型多样、链条更长的新特点。
那曲法院继续发挥优秀调解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特邀调解员培训、考核与协同机制,把多元解纷与基层治理深度衔接,有助于在源头预防上更精准、在前端化解上更高效、在风险处置上更及时。
下一步,围绕家事纠纷、借贷争议、交易纠纷等重点领域,推动规则宣传与风险提示前移,强化“调解+普法+执前督促+送达协助”的组合效能,将为那曲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当索朗旺旦们骑着摩托车穿越茫茫草原,他们带去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具体诠释,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基层的生动注脚。
在这片占全国陆地面积1/8的高原上,一个个调解成功的案例正如格桑花般绽放,见证着法治文明与传统文化交融共生的强大生命力,也为新时代边疆治理写下温暖的实践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