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发行承销监管体系近日迎来重要升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6日同步修订了《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指引》,这是该规则实施以来首次系统性完善,将证券发行监管推入精细化阶段。 此次修订针对发行承销领域的三大问题:部分违规行为的情节认定缺乏量化标准、中介机构责任边界模糊、新型违法违规手段的监管应对不足。2023年某券商研究报告误导事件暴露了这些短板,由于缺少明确的盈利预测追责标准,自律惩戒延迟了三个月。 深沪交易所的修订方案突出了靶向治理特征。监管层面首次确立了"分类处置、精准监管、科学问责"的核心方针,对引发负面舆情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违规行为加重处罚。需要指出,新规将资本市场行贿受贿明确为从重处理情形,这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的"零容忍"理念相呼应。 针对市场反映突出的研报问题,修订内容作出突破性规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必须披露盈利预测实现率、中长期股价表现等事后验证指标,同时建立券商分析师执业档案追踪机制。数据显示,2023年因研报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中介机构同比增加42%,新规有望从源头规范卖方研究行为。 本次修订制度设计上反映了"过罚相当"与"惩教结合"的平衡。一上扩大从重处罚范围至利益输送等恶性行为,另一方面为主动整改、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设置减轻处罚通道。这种差异化处置模式既借鉴了国外成熟市场的"阶梯式惩戒"经验,也契合我国中小投资者占比高的市场特点。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本次规则修订有多重政策意义:是对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补强,也是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具体行动。随着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四周年临近,交易所层面的规则完善将为全面注册制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完善的规则体系和科学的监管方法是建设高效、透明、开放资本市场的基础。沪深交易所此次修订发行承销监管指引,在继承既有监管经验基础上,深入强化了"分类、精准、科学"的监管基础,有助于推动发行承销市场的规范发展。随着规则体系优化和监管执行逐步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包容性和开放度将增强,为实体经济融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