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推出"修复优先"生态司法保护新机制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战略重点,传统环境案件处置中"重处罚轻修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徐娟指出,过去的环境资源审判往往只停留在经济处罚阶段,受损的生态系统难以真正恢复,这种单纯的惩罚模式已经不适应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需求。

生态环保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修复优先、系统治理",关键是让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让修复遵循生态规律、让治理形成长效机制。湖南法院的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具系统性的司法支撑: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行为,更要把"修复"和"预防"做实做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绿水青山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