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需要多方合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新问题层出不穷,单一部门的力量往往难以应对复杂局面。
山东省政府与省法院认识到这一点,于2023年11月27日联合召开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随后在省、市、县三级推进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一创新举措成效显著,为企业和群众解决了一系列难题。
从个案看,府院联动在破产重整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方海洋公司曾是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却因债务危机面临退市风险。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桂霞等办案人员坚信这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重整价值,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召开联席会议50余次,反复修改预重整方案。
通过府院"联合会诊",企业债务超30亿元得到化解,1000余名职工的就业得到稳定,资源得到优化处置。
这是府院联动协调会议后首例成功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充分体现了"破产案件是系统工程,府院联动是撬动矛盾化解、风险防控的关键"这一认识。
府院联动的"钥匙"作用不仅体现在企业层面,更惠及广大群众。
在潍坊,"老窑匠"城乡建设调解中心利用法院提供的在线委派与司法确认机制,结合住建部门的专业支持,自2023年11月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1500件案件,涉案金额30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6000万元。
省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孙晓峰介绍,省法院已与25家行业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专业化、快速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
从点到面的转变是府院联动工作的更深层追求。
将个案中的判决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则,能够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青岛海事法院在审理海上牧场建造合同纠纷时发现,玻璃钢平台检验缺乏明确规则,这是整个行业的共性问题。
法院没有止步于案件审结,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经过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推动海上牧场高水平建设、助力海洋强省战略的司法建议》,提出4条针对性建议。
这份建议最终推动省农业农村厅明确过渡性管理措施,制定玻璃钢平台检验方案,并将海上牧场条例制定纳入山东省地方立法计划。
这充分体现了司法建议从"1+1"向"1+1>2"的转变。
随着府院联动的深入推进,制度机制已逐步延伸为实体阵地。
省法院与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沿黄河法院建成黄河巡回法庭33处,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17处。
目前,山东府院联动机制已拓展至多元解纷、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形成了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立体化、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体系。
法治之城的建设,既靠制度的严密,也靠协同的效率。
府院联动的意义不止于“把事办成”,更在于通过机制协作把分散的治理要素拧成合力,把个案经验沉淀为可复制的规则供给。
面向未来,持续以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协同治理,才能在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让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在同一轨道上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