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迎来重要调整;最关键的变化是,原先“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该可抵扣情形被删除。这意味着,滴滴、优步等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今后将不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税收政策的调整往往反映治理重心的变化。此次电子普通发票不再用于旅客运输进项抵扣,传递出监管继续回归标准凭证、强化可核查管理的信号。随着数字经济持续发展,如何在便利办税与风险防控之间取得更好平衡,仍需要政策与市场实践不断磨合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