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超大城市治理面临多重风险叠加 “十四五”时期,广州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常住人口约1900万,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超过2400万,人员高密度叠加高流动性,使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出租屋安全管理等领域风险要素点多面广。
一方面,传统侵财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仍需持续压降;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手段迭代快、跨区域特征强,考验城市治理的协同能力和响应速度。
同时,基层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若处置不及时,容易由“小纠纷”演变为“大风险”,对城市运行安全和群众获得感带来直接影响。
原因:系统治理与基层能力同步提升形成合力 广州政法系统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治理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形成以制度牵引、平台支撑、网格落地的工作格局。
一是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整体韧性。
通过完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保持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十四五”期间打掉涉黑组织9个、恶势力组织109个,全市案件类警情连续5年下降,刑事立案数从“十三五”期间年均超10万宗降至6万宗以下,为超大城市治理赢得更大安全空间。
二是以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纠纷处置效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法治方式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分层过滤,减少矛盾上行外溢。
三是以规范化平台建设提升基层统筹能力。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区、镇(街)三级189个综治中心全部挂牌并实体运作,构建市—区—镇(街)—村(居)—网格五级指挥链条,推动“一个中心管平安”,让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
四是以网格化治理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建成综合网格1.69万个,叠加出租屋安全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推动流动人员底数更清、情况更明、分类管理更成熟,为治安管理、隐患排查、服务保障提供数据与机制支撑。
影响:治安形势稳中向好,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广州治理效能持续释放:治安领域,案件类警情连续下降,群众安全感达99.08%,反映社会治安秩序整体稳定、社会心理预期趋稳。
打击治理方面,电信网络诈骗警情较2020年下降47.1%,显示针对新型犯罪的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治理体系方面,广州先后建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在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保持领先,说明以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导向的治理路径更为清晰。
对策:巩固基层善治底盘,推动治理从“有效”迈向“高效” 面向新形势新挑战,广州在既有基础上仍需持续用力,重点可从四个方面深化: 第一,持续强化“打防管控治”一体化,保持对涉黑涉恶、电诈等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更注重以预警预防减少案件发生,把治理成效更多体现为风险下降和群众感受提升。
第二,进一步做实“综治中心+网格”运行机制,推动各层级资源在中心聚合、在网格落地,完善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标准,以标准化促同质化服务,以规范化促长效化治理。
第三,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健全调解、行政裁决、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反复、降低成本,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
第四,围绕出租屋、流动人口等治理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完善分类管理与精准服务并重的治理方式,在管住风险的同时增强城市包容度与吸引力。
前景:以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当前广州正处在城市能级提升与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人口规模、经济活动、社会交往的高强度运行,对治理体系韧性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和网格化治理不断深化,基层风险识别更敏捷、处置链条更顺畅、协同机制更完善,城市治理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加快转变。
可以预期,广州将继续以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等方面形成更具支撑力的治理优势。
广州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成功实践表明,超大城市完全可以通过系统性改革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社会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
99.08%的群众安全感不仅是一个数字,更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动体现,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基层治理领域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