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呈现隐蔽化复杂化趋势 专家呼吁构建多元共治维权体系

近年来,网络空间侵权纠纷类型不断扩展,从传统的文字诽谤、肖像盗用,延伸到深度合成冒用、批量搬运牟利等新形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日前在一档法律类播客节目中,围绕“2025年度网络侵权新趋势”进行梳理。

她指出,网络侵权正呈现更复杂、更隐蔽、更规模化的态势,社会公众在维权时既要更主动,也要更审慎。

问题:侵权形态迭代快,普通人更易“被卷入”。

一方面,深度合成技术被滥用,换脸、仿声、剪辑拼接等手段使“看起来像、听起来像”成为侵权常见入口,且往往与带货营销、虚假代言等商业利益绑定。

另一方面,社交平台上以曝光、喊话为主要方式的“网络升堂”增多,原本意在求助或维权,却可能因未经同意公开他人肖像、住址、病历等信息而触碰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红线,尤其涉及未成年人更容易造成不可逆伤害。

与此同时,真相尚未查清便跟风定性、组织围攻的“赛博审判”现象仍时有发生,衍生出网暴、人肉搜索、恶意传播等违法风险。

此外,批量化侵权成为突出痛点:不法分子借助自动化工具搬运视频、盗用图像和声音,形成“删了又发、举报不断”的循环,让个体维权成本陡增。

原因:技术降低门槛、流量放大冲突、治理存在时滞。

陈碧分析,深度合成与自动化工具的普及使侵权从“手工制作”变为“批量生产”,成本更低、速度更快。

部分账号以流量变现为导向,为吸引关注刻意制造冲突,甚至利用热点事件剪辑拼接、断章取义,诱导受众形成错误判断。

与此同时,跨平台传播、匿名化特征和取证难度,使侵权链条更长、责任主体更难锁定;一些当事人在焦虑情绪下选择“先发声再求证”,客观上扩大了不实信息的传播半径。

治理层面,规则更新、审核识别、协同处置需要时间,导致部分新型侵权在短期内更易“跑在前面”。

影响:侵权不仅伤害个体,也破坏公共秩序与司法生态。

对个人而言,肖像、声音被冒用可能直接引发名誉受损、经济损失甚至现实生活困扰;隐私泄露和网暴会造成长期心理压力。

对社会而言,“赛博审判”削弱无罪推定与程序正义理念,情绪化传播挤压理性讨论空间,影响公众对司法公信的认识。

对平台与行业而言,批量侵权与冒用牟利损害内容生态与公平竞争秩序,增加治理成本,也可能引发广告合规、反不正当竞争等连带风险。

对策:守住底线、选对路径、用好工具,依法理性维权。

陈碧建议,公众维权应把握两条关键原则:其一,真实性底线,陈述事实要有依据,不夸大、不捏造,不以拼接、剪辑制造“证据”;其二,权利边界底线,表达诉求应尽量去标识化处理,避免公开他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病历等敏感信息,涉及未成年人更要依法保护、必要时进行遮挡处理,防止“维权变侵权”。

在实操层面,遭遇侵权应及时固定证据,包括截图、录屏、链接、发布时间、互动数据等,必要时保留原始文件与沟通记录。

举报时要根据平台分类准确选择入口:自身权益受损,可走“侵犯权益”路径并提交身份与初步证明材料;作为旁观者发现明显不实信息,可选择相应的不实信息渠道,避免因选错类别导致处置延误。

针对批量侵权带来的高成本问题,可优先使用平台提供的批量举报与进度查询功能,提高处置效率;对疑似深度合成冒用、带货获利等情形,应同步保留交易、推广链接等证据,为后续行政投诉或司法救济留出空间。

对于网络热点事件,公众应保持克制,不参与人肉搜索与恶意扩散,避免成为侵权链条的一环。

前景:协同治理将是主方向,制度与技术需要同步升级。

陈碧认为,应对新型网络侵权,需要司法机关、平台与社会公众形成合力:司法层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与取证渠道,完善对深度合成、批量侵权等新型行为的证据规则与责任认定;平台层面需持续优化识别与处置机制,提升对冒用、仿冒、批量搬运的拦截能力,压缩“侵权获利空间”;社会层面则要强化法治意识与媒介素养,形成尊重他人权利、理性表达诉求的网络文化。

随着相关治理工具与规则不断完善,网络空间的权利保护将更强调“可追溯、可处置、可救济”,但也要求每个网民在表达自由与权利边界之间保持清醒分寸。

网络空间是全社会的共同家园,不是法外之地。

随着网络侵权形式的不断演变,建立健全的防护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这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技术手段的进步、平台责任的落实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升相互配合。

只有当每一个网络参与者都认识到自己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网络生态才能朝着更加清朗、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

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