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严查导游违规行为 两名无证揽客导游被处罚

问题曝光 3月4日,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通报,注册导游侯某、李某某未受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擅自承接导游业务,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立案调查,执法部门依法对二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暂扣导游证10日的行政处罚。目前,两名涉事导游已主动履行处罚义务。 深层原因 近年来,少数导游为追求收益,绕开正规接团渠道,通过社交平台或线下“黑中介”私自揽客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类行为既扰乱旅行社正常经营,也因脱离监管更容易引发强制消费、服务缩水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暑期旅游旺季临近,市场供需更为紧张,个别从业者抱有侥幸心理,试图规避管理成本,逐渐形成灰色链条。 多维影响 此次查处的案例反映出三上风险:一是影响游客知情权和选择权,私自接单往往伴随行程调整、隐性收费等情况;二是侵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破坏“委派—服务—监督”的正常行业链条;三是增加目的地市场治理压力。泰安2022年接待游客逾8000万人次,市场规范任务较重。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文旅部门年均查处无证导游、违规执业案件超过2000起,治理仍需持续加力。 系统施策 围绕监管难点,泰安市文旅局同步推进执法与行业自律:一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开展7轮旅游市场专项检查,累计查处违规案件14起;另一方面推动行业自治,通过约谈市导游协会提出三项要求——完善注册导游信用档案、建立违规线索移交机制、开展季度职业道德培训。协会负责人表示,将增设24小时投诉专线,并计划年内组织500名导游签署“诚信服务公约”。 长效前景 随着《山东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推进,泰安正探索“智能监管+联合惩戒”模式。据悉,当地拟于二季度上线导游执业电子围栏系统,借助GPS定位对带团轨迹进行实时监测。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认为,“科技+制度”的组合有助于压缩违规执业空间,持续释放的监管信号也将促进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提升服务,为泰山景区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提供更稳定的服务保障。

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既要对个案依法严处、以案明规,也要以制度建设和行业自律形成长期约束。通过更透明的执业规则、更高效的监管协同和更便捷的维权渠道保障游客权益,才能让“放心游、舒心游”成为常态,把文旅消费热度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