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法院深入田间化解土地纠纷 院村联动促当场履行

在乡村振兴加快的背景下,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难题。库伦旗人民法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反映了涉农执行工作的典型困境:涉案土地面积不大,却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又叠加多年矛盾积累,若仅依靠强制执行,容易引发新的对立。 经调查,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0.23亩土地权属的认识长期不一致。被执行人因情绪和情感因素对判决存在抵触,传统执行方式难以解开其心结。法院研判认为,此类纠纷的化解既需要法律的明确指引,也离不开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柔性方式。 为此,库伦旗人民法院启动“院村联动”机制,借助基层组织熟悉人情地情的优势。执行前,干警与村干部共同梳理土地历史沿革,先后召开协调会12次,明确矛盾症结。执行中,采取“三步工作法”:由村干部牵头进行边界确认,先解决技术性争议;执行人员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明确责任边界;同步开展沟通疏导,推动双方修复邻里关系。通过“法律+乡情”的方式,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该案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其一,执行工作前移,减少当事人反复奔波,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18天;其二,司法与基层自治形成协同,村委会全程参与执行,22名村民现场见证,起到普法效果;其三,探索形成“预防—调解—执行”的衔接机制,同类案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40%。 法律专家认为,这个做法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方向。数据显示,全国涉农执行案件约占基层法院执行总量的31%,其中因执行方式不当引发的信访约占17%。库伦旗的探索为破解难题提供了参考:通过激活基层治理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前端,既保障胜诉权益,也尽量减少对乡村社会关系的冲击。

司法为民既要坚持法律底线,也要回应群众关切;库伦旗法院的实践表明,通过完善执行机制、加强与基层组织联动——有助于提升涉农执行质效——减少矛盾叠加。该做法不仅解决了个案,也为基层司法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的过程中,这类探索具备推广价值,仍需在实践中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