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发工资这事,个税申报规则确实改了

大家聊聊离职后发工资这事,个税申报规则确实改了。具体来说,国家税务总局有个规定:从2018年起,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每月计算,乘以纳税人当年在公司的工作月份数。以前需要临时把离职人员改回“正常”状态申报完再改回去,现在不用那么麻烦了,直接增加了一个选项:“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就拿杜某来说吧,他去年10月底离职,今年1月才领到最后一笔工资。操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人员信息采集界面里找到杜某,把“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点选“是”,还要填写一下“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第二步是在综合所得申报表里选实际发放的月份,比如2026年1月发的钱,就填202601。 至于能不能扣除减除费用呢?二哥觉得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这笔钱是杜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得的收入,那就可以扣除。要是不算这个期间的收入就不扣。 其实道理很简单。不管你是年中辞职还是年底考核发奖金,只要人员状态是非正常的了,过去想申报年终奖得先把状态改正常再改回来。现在系统升级后没了正常和非正常的区分,直接增加了是否补发这一栏。 给大家提个醒:离职后及时在自然人扣缴端做减员处理非常重要!否则这个月没报下个月还会提示未申报工资薪金。操作也很简单:双击姓名打开后填写离职日期再点右上角的“非正常”按钮保存报送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