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骗婚案二审在即 职业婚骗团伙虚构身份诈骗获刑引关注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性质恶劣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违法所得89140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该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这起案件因其手法隐蔽、组织周密、欺骗性强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深刻反映了当前新型婚姻诈骗犯罪的复杂性和危害性。

案件发生的背景源于一次网络接触。

2022年5月,受害人郑浩东在从事主播工作期间收到一条后台私信,对方自称叫尹小迪,生于1994年,是一名皮肤白皙的漂亮女孩。

二人很快建立了交往关系。

从交往伊始,尹小迪就向郑浩东虚构了一个"高端家庭"的人设:声称父亲是厅局级干部,母亲是专业模特,家境殷实。

这一虚构身份成为整个诈骗案的核心设定,为后续的系列欺骗奠定了基础。

为了使虚构的身份更加逼真可信,尹某某采取了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欺骗手段。

调查显示,所谓的"父母"实际上是花钱雇请的短剧演员和家庭主妇。

其中"尹母"真名郑晓燕,系一名家庭主妇兼短剧演员;"尹父"则是一名职业演员,曾参演过院线电影。

根据职业演员的陈述,他是通过签订合同、领取片酬的方式参与此案,先后出场两次,分别获得500元和1500元的片酬,声称当时以为是在参与影视作品制作。

此外,尹某某还雇请情感主播扮演其"哥哥"李朋,该人物的设定是前来促成两人结婚的"世交"身份。

这一系列角色设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虚假家庭结构。

在诈骗过程中,尹某silon某还采用了多种手段不断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交往期间,尹小迪曾三次单方面宣称怀孕,又三次单方面宣称流产,每次都以"怀孕养身体"为由向郑浩东索要金钱。

经警方调查,所谓的怀孕和流产检查单据均系网购而来,完全是虚假文件。

此外,尹小迪还以"求婚"名义诱导郑浩东购买价值两万元的戒指。

在与郑浩东父母的第一次见面中,扮演母亲的演员甚至主动提出"见面礼"的要求,最终使郑浩东支付了10001元。

婚礼的举办进一步推进了诈骗计划。

2024年5月9日,郑浩东与尹小迪举办了婚礼。

在婚礼现场,"尹父"和"李朋"作为"娘家人"出席,其中"尹父"高官身份的设定使得许多亲友为郑家感到羡慕,纷纷称赞"找了个好婚事"。

婚后,"李朋"代表尹家向郑家宣布将提供婚房、婚车并支付40多万元陪嫁。

然而,这些承诺最终全部落空。

所谓的陪嫁金条会掉色,银行存单系网购而来,豪车是租赁车辆,别墅也不是购置而是租赁。

在案件侦查中还发现了一个关键事实:尹某某本身已经结过两次婚,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这意味着与郑浩东的婚姻本身就是无效的。

这进一步证明了尹某某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的结婚意图,整个过程都是精心预谋的诈骗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的处理中,尹某某花钱雇请的"父母"扮演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哥哥"扮演者目前另案处理。

这反映出司法机关在认定共同犯罪、区分主从责任时的谨慎态度。

根据现有信息,职业演员声称是通过签约合同领取片酬的方式参与,并表示不知情其他事项,这使得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存在法律认定的复杂性。

该案暴露出当前婚姻诈骗犯罪呈现的新特点。

一是组织化程度高,不再是单个犯罪分子作案,而是形成了包括演员、经纪人等在内的作案链条;二是欺骗手段多元化,综合运用虚假身份、伪造文件、演员表演等多种方式;三是作案周期长、投入成本高,说明犯罪分子有明确的经济动机和周密的计划;四是利用网络平台便利进行初期接触,降低了作案风险。

从司法角度看,本案的一审判决体现了对婚姻诈骗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四年六个月的刑期在同类案件中属于较重处罚,充分反映了此类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同时,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发还也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以诚信为基,任何把亲密关系当作牟利工具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追究。

面对“剧本化”“道具化”的新型骗婚套路,社会既要以法治利剑守护公平正义,也要推动形成更成熟的婚恋风险防范机制,让个人选择回归真实与理性,让家庭期待不再被虚假人设所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