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就是“挖坑”,那玩意儿能源消耗大、碳排放高,对经济没多大贡献

2021年底,薛某通过一个熟人认识了赖某。在这之后,赖某不断跟薛某推荐一个所谓手游项目,说是能赚大钱。薛某听着心里痒痒,考察一番后,就按赖某的要求把67万多元打到了指定账户。赖某把游戏账号给了薛某,教他怎么“挖矿”,结果账号根本没法用。薛某找赖某要钱没要回来,就把对方告上了五华县法院。 五华县法院审理后觉得,这项目说白了就是“挖矿”,既不利于环保也不利于国家发展。赖某明知不行还拉人下水,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还有很多法律规定。既然交易无效,就得按规定办事。薛某也是个大冤种,明知风险还往里投。法院最后判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赖某得赔给薛某33万多元。这个判决后来被梅州市中院维持了。 法官提醒大家,“挖矿”就是“挖坑”,那玩意儿能源消耗大、碳排放高,对经济没多大贡献。大家千万别信高回报的鬼话,投资前一定要先看清楚国家的规定,别去碰明令禁止的事儿。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都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