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合意少缴社保被查后反目成讼 深圳法院判决员工返还代垫款项

问题呈现 2020年底,陈某入职深圳某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月薪8000元的劳动合同——用于社保、公积金申报——但其实际工资明显高于合同约定。2022年4月,社保稽查发现缴费基数不实,企业补缴情近两年社保、公积金差额96779.78元,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32403.78元由企业先行垫付。企业多次催讨未果后,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 原因剖析 此案反映出用工领域的两类常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为压缩成本,采取“阴阳合同”等方式低报工资,规避法定缴费义务;二是部分劳动者对社保权益认识不足,更看重短期到手收入,忽视长期保障。数据显示,深圳市2022年查处社保违规案件同比增长23%,其中缴费基数不实占67%。 法律定性 法院审理认为,《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应以实际工资为准。即便双方有书面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企业按真实标准补缴后,员工拒不返还个人应缴部分,构成《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当得利。 社会影响 该案具有明确警示作用:对企业而言,违规低报不仅要补缴并承担相应后果,还可能影响信誉与合规记录;对员工而言,表面上多拿到的现金,往往以养老、医疗等权益缩水为代价。深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类似做法可能带来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养老金水平下降等连锁影响。 治理对策 司法机关建议从三方面完善治理:一是加强用工全程监管,推动税务与社保数据联动核查;二是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规企业纳入重点监察范围;三是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提升参保与合规意识。目前,深圳市已试点“智慧监察”系统,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比对。 发展前瞻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社保体系的可持续性面临更高要求。专家预计,未来三年全国将加快推进社保征缴数字化改革,借助大数据分析更精准识别违规行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明表示:“此案判决传递出清晰信号:任何规避社保义务的做法,最终都将付出更高代价。”

社保与公积金不是可以随意“谈价”的成本项,而是关乎民生保障与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排;以低报工资换取一时便利,往往会以补缴情、争议甚至诉讼收场。让每一笔缴费回到法定基数、让权利义务落到清晰账目上,既能保障劳动者的长期权益,也有助于企业稳健合规经营,更是建设规范有序劳动力市场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