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陕西咸阳礼泉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2月2日下午,两名初中女生在一家叫“好想来”的零食店买完东西走了没多远,就被店员叫回去。店员说总部监控提醒他们可能有人偷东西,要给她们检查背包。这两个女孩被关在店里查了快半小时,连一个女孩说不舒服想找家长帮忙都不让。最后,为了证明清白,那个被怀疑的女孩主动打开背包让他们看了一遍,根本没有未付款的商品。 这事传开后,家长跑去店里理论。店员只是说搞错了,口头道歉一下就算完事了,监控录像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都不给看。后来他们还主动报了警。警察查了半天,确实没发现这两个女孩有偷东西的行为。到了2月3日,那家店已经关门大吉了。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立红觉得这件事太过分了。她说这个店员的行为明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这条法律规定商家不能随便侮辱、搜查顾客的身体和东西,也不能随便限制别人的自由。虽然这次只是关了半小时还没到非法拘禁的地步,但已经把未成年人的尊严给伤了。 从商业的角度看,防盗是重要的,但也不能忘了尊重顾客的权利。律师建议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店员应该先友好沟通一下,而不是直接上手抓人。在这个事件里,店员没有拿出证据就把人关起来,还不考虑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弱的特点,拒绝别人找家长帮忙。这说明有些零售行业的人法律意识和职业培训都有问题。 要知道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特别强调要给未成年人特殊照顾的。在商业场合里,他们因为没经验、心理承受能力差,很容易受到伤害。这次事件中的那个女孩回家后情绪崩溃了好几天就是明证。 现在家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真的造成精神损害还能要求赔钱。对于他们不给看监控录像的问题律师建议让警察帮忙调取证据。 这次事件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零售行业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日常经营规范上还有不少漏洞。商家在维护秩序的时候得守好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的尊严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要多点关怀妥善处理一下。 大家都应该吸取教训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文明、更法治、更人性化的消费环境让每个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都能在受尊重、受保护的前提下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目前这件事还在处理中我们还会继续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