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事纠纷表面上是婚姻、抚养、探望等民事争议,背后却关系到未成年人成长、家庭功能修复以及社会秩序稳定。实践中,一些案件即使已经判决,仍可能因为情绪对立、沟通中断、履行意愿不足而出现“判后反复”“矛盾升级”。尤其未成年人抚养与探望纠纷中,如果处理仅停留在权利义务划分,容易出现“责任落空”,进而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环境。 原因:一是家事案件情感因素强、影响周期长。当事人之间不仅是法律关系,更有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心理依附与矛盾积累,单纯对抗式审理往往难以真正化解冲突。二是部分当事人对家庭教育责任认识不够,把抚养简单等同于“经济给付”,忽视陪伴、沟通与监护等义务。三是未成年人保护具有明显的时间敏感性,若缺少及时干预和持续跟进,家庭失序可能很快外溢到学校、社区,带来更难修复的问题。 影响:蓟州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依法裁判的同时,通过柔性司法措施推动责任落实。以今年3月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为例,夫妻因矛盾分居,孩子患病需要照料,但双方对抚养安排相互推诿。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若仅机械划分抚养权,可能导致监护缺位、教育失管。法院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细化父母需定期探望陪护、与学校保持沟通、关注孩子心理状态等具体事项,并在后续回访中核实履行情况。通过“令”与“访”衔接,推动父母从“争权”回到“尽责”,为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对策:围绕“审判—教育—修复”的治理链条,蓟州法院同步完善机制与方法。一上,强化专业化审判支撑,依托家事审判庭与人民法庭协同联动,通过庭务研讨、案例会商等方式系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涉及的法律规定,聚焦彩礼返还、抚养费给付、探望权实现等高频难点,推动裁判尺度统一、释法说理更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将反家庭暴力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对存在人身安全风险的情形依法及时适用人身保护令等措施,提升裁判的预防性和及时性。同时,法院把普法与解纷结合起来,在调解、审理、回访等环节融入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从“被动服判”转向“主动守法”,并以个案推动家庭规则重建。 前景: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和社会流动加快,家事纠纷成因更加多元,治理也需要更精细、更成体系。蓟州法院的探索表明,家事审判不能止步于裁判文书,还应通过可执行、可核查、可持续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与风险防控落到具体环节。下一步,随着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如能继续加强与妇联、学校、社区、民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纠纷预警等配套机制,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家事纠纷综合治理经验,更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司法的温度如何体现?或许就藏在患病儿童书桌上的那盘水果里,也体现在离异父母重新牵起孩子的双手中。蓟州法院的实践表明,当刚性的法律能够配合更柔性的引导,当判决结果延伸出教育与修复功能,司法的作用才能真正落到当事人心里,为社会治理提供更持久的支撑。这不仅是审判方式的改进,也是法治进步在基层的具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