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年两年提诉800场月入万元 法院认定"打假"变敲诈被刑拘

近日,一起涉及职业打假人的刑事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广东省徐闻县19岁青年陈之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两年间发起的800余起索赔诉讼也随之浮出水面。 据了解,该青年自成年后便以"职业打假"为业,主要针对小型商户发起诉讼。法院调查发现,其惯用手法是利用商家惧怕诉讼成本和负面舆论的心理,以"再曝光就起诉"相要挟,获取远超实际损失的和解金额。2021年12月,当地法院审理其提起的多起诉讼时,发现此异常现象,经审查后认为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实赋予消费者维权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遵循合法合规原则。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和威胁恐吓手段,当维权行为超出合理限度,就可能触及法律红线。本案中,当事人将司法诉讼作为牟利工具的行为,已经明显偏离了消费者维权的本意。 不容忽视的是,该案还暴露出当前职业打假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上,部分职业打假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将产品包装瑕疵等一般性问题等同于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过度诉讼也造成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数据显示,该青年提起的诉讼中,有相当比例因缺乏法律依据被法院驳回。 针对此类现象,法学界人士建议应从三方面加以规范:一是完善涉及的法律法规,明确职业打假行为的合法边界;二是加强司法甄别能力,防止诉讼程序被滥用;三是提升商家法律意识,避免因畏惧诉讼而选择不当和解。 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推进和消费者维权渠道的多元化发展,类似以诉讼为手段的牟利行为将难以为继。此案也警示社会公众,任何维权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切莫因一时利益而触碰法律底线。

法律赋予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权利,也为权利行使划定边界。当维权被异化为牟利工具,甚至演变为以威胁施压获取不当利益,对应的纠纷就可能从民事争议走向刑事风险。依法办理个案,既是对违法犯罪的追究,也是在维护正常的维权秩序。守住法治底线、坚持诚实信用,才能让维权更有正当性,也让经营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