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已进入申报期。
相关经营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其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般经营主体申报时段为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时段为3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渠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问题:部分经营主体对年报责任认识不足,存在“忘报、晚报、不报”以及信息填报不实等现象。
年报看似是程序性事项,实则直接关系市场信用记录和日常经营活动的便利程度。
一旦出现逾期或虚假申报,不仅影响自身信誉,也会扰乱市场信息透明度,削弱社会公众对市场主体信息的信任基础。
原因:一方面,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经营者日常事务繁杂,容易忽视时间节点与填报要求;另一方面,部分主体对年报制度的信用属性理解不够,将其视作“可做可不做”的行政手续,缺乏合规管理意识。
此外,个别经营主体为规避风险或粉饰经营状况,可能出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信息质量下降。
与此同时,借助年报季进行诈骗的风险亦需高度警惕,社会上存在以“年报缴费”“代办链接”为名诱导点击或转账的套路,扰乱正常申报秩序。
影响: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年报逾期将触发相应监管措施与惩戒后果。
对企业而言,未按时年报的,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年报信息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年报的,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个体工商户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也可能被依法处罚。
对因未年报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两年未移出的经营主体,将被实施另册管理,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项时可能受到限制。
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受损还可能在招投标、融资授信、合作洽谈等环节带来连锁影响,增加交易成本与经营不确定性。
对策:监管部门提示,各类经营主体应对照自身登记设立时间与主体类型,尽早安排专人负责年报工作,按要求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企业,可将年报责任纳入合规制度和年度工作清单,避免因管理断档造成漏报。
对个体工商户等规模较小主体,可通过建立日历提醒、委托专业人员指导等方式降低操作难度。
针对防诈骗,监管部门明确强调: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以短信发送“填报链接”要求点击办理,更不会要求转账缴费。
经营者如接到相关信息,应提高警惕,通过官方公示系统自行登录办理,必要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前景:随着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年报信息将更深度融入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与公共服务场景。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年报制度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并为社会公众、合作伙伴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
预计下一阶段,围绕“减负增效、提升便利、强化精准监管”的改革举措将持续推进,申报流程和服务指引有望进一步优化,但合规底线与信用约束将更加清晰严格。
对经营主体而言,按期年报既是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品牌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修课”。
年度报告制度既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更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基石。
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信用正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量化的竞争资本。
江苏此次强化年报监管与服务并重的举措,既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也为全国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
市场主体唯有主动拥抱合规经营,方能在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