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网络售卖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两起案件查获314箱,两人被刑拘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管控关键期,天津警方在"线上+线下"双线巡查中发现违法新苗头。

河西分局根据线索追踪,发现嫌疑人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以"年货""闪光棒"等隐晦词汇发布销售信息,通过私聊完成交易。

其租用货车流动仓储的119箱烟花爆竹被查获,产品经鉴定均属超标违禁品。

无独有偶,红桥分局同步侦破李某通过微信社群分销案件,该嫌疑人在北辰区民房囤积的195箱烟花爆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此类案件暴露出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违法者利用网络平台监管盲区,将传统线下交易转为"线上接单+异地仓储"模式;二是部分商家为牟取暴利,从非正规渠道购入超标产品;三是春节前夕供需矛盾催生灰色市场。

公安机关指出,这些"隐形炸弹"不仅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更可能因存储不当引发火灾,2022年华北地区就曾发生类似仓储爆炸致人伤亡事件。

针对犯罪手段升级,天津警方已启动三项应对措施:强化大数据监测网络平台异常交易信息,建立跨区域物流溯源机制,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整治。

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以来全市已查处相关案件17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8%,但网络案件占比上升至65%,呈现明显渠道迁移特征。

法律专家分析,根据《关于办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超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1万元即可追刑责,本案嫌疑人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着"清网2024"专项行动推进,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利用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新型销售模式的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公安机关的这两起破获案件充分说明,无论违法分子如何改变手段、隐蔽活动,法律的底线不会改变,执法的决心不会动摇。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执法部门、社交平台、广大群众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贩卖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建设更加安全、文明、美丽的城市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