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是黑龙江肇州法院创新基层治理的一个好例子。法院在托古乡双利村设立了一个“法官驿站”,专门用来调解纠纷。这次调解涉及村里的公共设施维护,起因是自来水管道破裂导致村民王某的房子受损,王某就把负责管理管道的杨某和村委会告到了法院。 案子到了法院之后,法官发现杨某不太好找,传统的送达和调解方法不太好使,案子就卡住了。不过法院没放弃,他们马上联系了托古乡人民政府和托古司法所。政府帮忙查线索,司法所工作人员跟杨某沟通解释法律政策,终于把他给说通了。然后法院和司法所一起组建了一个调解专班,把调解地点选在了托古乡的“法官驿站”。这个地方就在群众家门口,环境挺亲切的,能让大家心理压力小点。 在“法官驿站”,法官给王某、杨某还有村委会代表好好聊了聊。法官不光讲了法律责任怎么分,还劝大家把关系修复好,让大家以后能和睦相处。最后三方达成了一个都能接受的协议,纠纷顺利解决了。 这个“法官驿站”是个好点子,法院通过它把服务送到了老百姓家门口。这次调解不仅效率高、成本低,还把邻里关系修复好了,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这说明现在基层社会治理越来越好了:法院不再光坐在办公室里问案子了,开始主动去解决问题;乡镇政府、司法所这些力量都参与进来了;解纷的方式也更注重和谐;还有司法服务也更贴近民生。 肇州县法院这个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参考,就是要把司法服务阵地前移到群众需要的地方。这次探索不仅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也为构建更好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提供了经验。以后继续这样干下去,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肯定有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