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广告乱象 重点打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误导行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这一举措针对当前广告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广告虚假宣传问题由来已久,已成为困扰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的顽疾。

一些经营者采用"文字游戏"式的营销手段,利用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放大产品优势、隐瞒不利信息等方式进行欺骗误导。

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现象,即用醒目的大字体宣传产品卖点,却在不起眼的小字中标注限制条件或免责声明,使消费者难以获得完整真实的商品信息。

此外,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以及"萝卜坑式引证"(引用不实或不相关的数据支撑)等手法也广泛存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些广告乱象的根源在于部分经营者过度追求营销效果,忽视了法律底线和社会责任。

虚假广告不仅直接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诚实守法的经营者处于不利地位,最终损害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六方面重点整治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要求提示性用语必须显著标明,不得通过字体大小、颜色对比等手段进行隐瞒。

二是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获取关键信息。

三是严禁使用违法的绝对化用语,防止经营者夸大其词。

四是加强对引证广告的监管,要求引用的数据、事实必须真实可靠。

五是强化广告主的自证责任,要求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是加强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压实媒体的审核把关责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

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帮助经营者缓解"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虚假宣传手段,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广告连接供给与需求,既是市场活力的“晴雨表”,也是诚信建设的“试金石”。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乱象,关键在于让每一条承诺都经得起核验、让每一个提示都足够显著。

随着监管持续加力、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广告行业有望从“文字游戏”的内耗中走出,把竞争的焦点重新聚焦到产品品质与服务体验上,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