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委托书冒充法官签字被“调解”

2015年,上城法院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子金额不大,双方对基本事实都没争议,法官觉得挺好办。就在2015年7月,法官把双方叫到一块儿,准备当场调解解决这事。 调解过程中,被告钟某往法庭递上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写着委托人是同案被告袁某,受委托人却是钟某自己。钟某拿着这份委托书代表袁某在笔录上签字,法院也给下了民事调解书。 事情本来挺顺,谁知道调解书生效还没到一年,真正的房主袁某却跑到法院去了。袁某跟法官说委托书是假的,根本没给他授权,还申请再审要撤销调解书。 原来钟某伪造了委托书,冒充袁某签字,整个调解过程房主都没露面,结果被“被调解”了。再审开庭的时候,钟某承认自己伪造文书、私刻印章的事。他说当时只想省事快点把案子结了。 法院把这个案子一查,觉得他的行为太恶劣了,不但扰乱了司法秩序,还损害了法院的威信。最后把原先的调解书撤销了,还罚了他一万元。 法官最后还提醒大家一句:打官司一定要讲诚信。伪造证据、冒充别人签字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行的。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还要坐牢。谁也别为了图一时方便拿自己的信用甚至自由去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