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状 平台经济和数字化营销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竞争乱象。一些经营主体为争夺流量和市场份额,采取刷单炒信、虚构人气、夸大功效、商业诋毁等手段扰乱竞争秩序,甚至通过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方式获取不当优势。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交易环境,还推高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营销成本,挤压了正常创新空间,助长了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内卷"现象,影响市场预期和行业生态。 深层原因 一是流量驱动与平台规则的叠加效应。部分行业过度依赖线上曝光和即时转化,"唯流量论"强化,少数主体通过技术手段或虚假内容制造竞争优势。二是新业态更新快、链条长、隐蔽性强,私域直播、跨平台引流等场景的证据固定难度大,违法成本与收益某些情况下失衡。三是部分平台企业在治理机制、审核能力、信用约束诸上仍有不足,对商家、直播间、广告投放等关键环节的风险识别和处置不够及时。四是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后,围绕数据权益的边界和责任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明晰。 多方面影响 对消费者而言,虚假宣传、刷单造势等行为容易造成误导,损害知情权和选择权,特别是在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领域,可能带来健康和财产风险。对企业而言,不正当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迫使企业加码营销投入,削弱研发和质量提升的动力。对行业而言,"互黑互踩"会放大非理性情绪,破坏产业链协作,影响光伏、汽车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对市场秩序而言,数据非法获取、流量劫持等行为破坏了数字经济基础信任,增加了治理成本。 监管行动 监管部门已部署2025年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和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直播带货中的商业诋毁、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直播间人气,以及光伏、汽车等领域的"互黑大战"等违法行为。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7152.94万元。 在执法手段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通过数据化、智能化方式拓展线索来源、提高证据固定效率,推动执法更加精准高效。同时鼓励地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行为的发现能力,形成"线上发现—快速取证—依法处置—跟踪整改"的闭环治理。 法律完善
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既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攻坚战,也是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久战。在法治化框架下平衡创新激励与秩序维护,需要监管部门精准施策、平台企业主动履责、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这场治理实践也将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益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