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的长期困扰得以彻底解决。
这一事件的背后,反映了现代司法工作在处理复杂社会矛盾时的新思路、新方法。
问题的严峻性不容忽视。
中坪村四组村民刘某在房屋前后长期违规养殖蜜蜂,这一行为已持续18年之久。
更为严重的是,其养殖点地处人口密集区,距离高坝洲初级中学直线距离不足100米。
据统计,所养蜜蜂累计蜇伤群众51人,其中包括21名在校学生。
这不仅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更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了持续威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调查中,宜都市检察院发现了问题的深层原因。
首先,法律制度层面存在空白。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养蜂的主管部门,但针对"人口密集区养蜂"的具体规定付之阙如,导致行政机关在履职时缺乏明确依据,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其次,刘某本人的实际困难也是重要因素。
年事已高的刘某,蜜蜂养殖是其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简单粗暴的执法措施可能会导致其陷入生活困境。
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强制手段容易激化矛盾,而非根本解决问题。
矛盾的复杂性在于,多年的冲突已经在各方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记。
周边群众、学生家长曾与刘某多次发生冲突,部分群众因不满处置结果多次上访,矛盾呈现激化态势。
刘某本人也因长期受到压力而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拒不配合转场。
这种局面下,需要的不仅是执法的权力,更需要司法的智慧。
宜都市检察院采取了一套系统的、充分体现柔性司法理念的对策方案。
首先,检察机关进行了深入的专业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咨询养蜂专家、走访养殖户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蜜蜂品种特性、养殖效益及本地需求。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发现了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周边草莓种植大棚存在授粉需求,可以采取"草莓园收购部分蜜蜂加剩余蜜蜂异地规范养殖"的综合处置路径。
这个方案既解决了安全隐患,又为刘某提供了新的生计途径。
其次,检察机关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
检察官先后8次上门与刘某进行了深入沟通,用当地方言解读法律规定,既清晰阐述了违规养蜂的法律后果,也充分倾听了刘某的生活困难。
同时,检察官向周边群众通报调查进展,详细解释处置方案的可行性,逐步化解了对立情绪。
这种双向的、充分的沟通,最终促成了刘某对检察机关方案的认可,群众也表示愿意配合后续工作。
再次,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2025年7月14日,宜都市检察院分别向该市农业农村局、高坝洲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又组织两个单位进行座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后续工作的有序推进。
同年9月22日,草莓园经营者收购了部分蜜蜂,刘某将剩余蜜蜂全部转运至合规养殖点,并签署了不再违规养殖蜜蜂的承诺书。
最后,检察机关进行了全面的矛盾消融工作。
为了彻底消融多年积累的矛盾,该院两次组织干警走访群众,详细通报案件办理结果,耐心安抚群众情绪。
针对案件中1名被蜜蜂蜇伤后引发产后抑郁的妇女,该院积极协调市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了正常生活。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从"蜂"险四伏到"蜜"调和解,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检察机关"监督不止于办案"的司法理念,更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活力。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将法理情有机统一,把群众"问题清单"转化为"幸福清单",宜都案例给出了值得借鉴的答案。
随着《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实施,这类兼顾安全与发展的创新实践,将为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注入更多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