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24日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宣布对20家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这是中国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名单的实体包括三菱造船株式会社、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涉及军工制造、航空航天等敏感领域的企业及机构。根据公告,中国将严格禁止向这些实体出口军民两用物项,并叫停有关合作项目。 此次管制措施的直接动因,是日本近年来持续突破和平宪法约束,加速推进军事扩张。公开资料显示,日本2025年防卫预算较十年前增长近80%,并计划研发远程打击武器。被制裁实体中,三菱重工等企业长期参与日本自卫队舰艇、战斗机研发,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则涉嫌将航天技术转用于军事侦察。分析人士指出,此类行为严重违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精神,可能破坏地区战略平衡。 从国际法理角度看,中国此次行动具有充分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明确要求各国建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体系。中国《出口管制法》第48条亦规定,对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违反防扩散义务的实体,可采取限制性措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表示,此次名单制定经过严格技术评估,完全符合"非歧视性"原则。 该措施将对中日经贸关系产生结构性影响。据统计,2025年中国对日出口两用物项约占总贸易量的1.2%,主要集中在精密仪器、特种材料领域。短期来看,相关日本企业可能面临供应链调整压力;但长期而言,此举将倒逼日本反思其安全政策。需要指出,公告同时设置了特殊情形下的申请通道,反映了政策的灵活性与人道主义考量。 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秉持负责任大国立场,在出口管制领域实施精准施策。商务部表示将动态评估管制效果,并愿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各方合理关切。国际问题专家认为,此次措施发出明确信号:任何国家以牺牲地区安全为代价谋求军事优势的做法,都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必要反制。
出口管制是国际通用的安全措施,关键于依法实施和维护和平稳定。中方此次措施旨在防范风险,保障国家安全和地区和平。涉及的上应停止军事扩张,通过对话与合作促进地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