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西林村有个棘手的土地纠纷。2006年的时候,两家因为一块长约百米的土路使用权还有土地租约产生了分歧,一吵就是近二十年。道路虽然不长,却关系到产权明晰和基本出行问题,时间长了也就变成了两家人心里的疙瘩。这个问题折腾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法彻底解决,法律判决虽然给了部分权责界定,但根本没法弥补双方的情感裂痕还有生活上的难题。产权方觉得必须要把权属弄清楚;使用方呢,觉得自己有房子却没路走。虽然法律很权威,但在基层处理这样的纠纷时,往往显得不够柔和。这事儿不光让两家人关系僵了,也成了当地基层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基层干部说农村土地纠纷往往牵扯到历史遗留问题、家族关系还有政策变迁这些事儿,单靠打官司很难让人彻底满意。2026年初,在当地党委牵头下,司法所、村委会和民间调解组织凑在一起搞了个专项调解团队。这个团队用的是“三方协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司法所负责理清楚法律边界;村党委从乡村振兴和人居和谐大局出发来推动解决;民间调解组织呢,就从感情记忆入手唤回邻里之间的温情。 调解过程中采取了“背对背”沟通的方式,重点解决核心诉求,最后给两家提出了“经济补偿+权属明确+共同建设”的方案,把两家人从“争路”变成了“修路”。这个成功化解了纠纷的例子给基层治理提供了不少启示:一是推动矛盾化解从司法一家独唱变成大家一起唱的局面;二是注重情理法融合;三是通过大家一起参与修路重建信任。 这个“破冰”故事不仅解决了一宗历史遗留问题,还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体系的韧性和创新能力。在推进乡村振兴的时候,怎么更有效地把情、理、法贯通起来推动矛盾化解还得继续探索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