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多出来的438元不退

把车开进停车场插上快充,顾女士就去附近吃饭了,结果吃完回来被通知扣了546.85元。这让她特别懵,因为明明显示电量已经是100%了。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从来没人催她挪车。顾女士马上联系了车企,对方说规则都在官网上写着呢,一点都不提什么提示的问题。协商了好几次都没结果,顾女士就把这个事儿告上了法院。这次诉求就一个:把多收的438.4元超时费退回来。 一审的时候,某新能源车企拿出一堆证据,什么现场告示、车机大屏弹窗、App推送、小程序页面全都有。法院觉得这些方式都挺显眼的,而且收费标准也不算高,不符合市场通常的违约金水平,一审就驳回顾女士的诉求了。 顾女士不服气又上诉了,二审主要就看条款有没有生效和钱给得太多不多这俩问题。法官看了顾女士的App使用记录,发现她之前也充过电也付过超时费,这就说明她早就默认接受这些条款了。网络页面上用加粗字或者弹框提示这些形式也是一种有效要约。超时占用费本来就是违约金兼惩罚性赔偿,目的就是让车主长点记性,法律也没规定不能这么收。车企还给了点好处:空闲车位如果超过50%就不收超时费了,第一次超时也能免单。 法院还说顾女士自己也有错。她都2022年就买了这辆新能源车了,对充满电需要多长时间心里应该有数。当天她本来能早点走的,结果因为“忘记”或者“懒得动”就多占了94分钟。这样导致其他车没法充电的话资源就浪费了。最后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多出来的438元不退。 主审法官最后提醒大家:企业有权通过合同引导大家合理使用充电设施;收费标准得提前说清楚保证知情权;大家也要养成充满就走的好习惯。这事儿说到底还是为了保护大多数守规矩的人的利益。下次再充电记得看屏幕上的小字儿还有给后面排队的车留个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