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向父母转190万巨款

小林为了给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在2012年向他们转了一笔190万的巨款。后来他自己急需用钱,就多次上门催要或者打电话催促二老还钱,可每次都遭到拒绝。实在没办法,小林就在2024年2月15日把父母给告上了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把借的钱连本带利都还回来。小林还拿出了转账记录做证据,说当时就是为了帮父母周转生意上的困难才把钱转过去的。不过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光有转账记录可不行。因为里面没有写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普通的生活帮助,而且从2012年到2024年期间,也没发现有任何催促还钱或者还钱的记录,这跟平时借钱的习惯不太一样。直到2024年2月15日,小林的母亲才给他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但这份承诺书上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小林平时跟母亲住在一起,跟父亲的联系很少,所以这个承诺书的证明力很弱,没法证明这笔钱就是借款。平南县法院一审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小林不服气,上诉到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院),结果贵港市中院维持了原判。这次官司让大家明白一个道理:亲戚之间借钱也要尽量写好协议和备注清楚用途,还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还款记录,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毕竟亲情比金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