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招标人自主定标权力回归成焦点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正在进行重大改革;根据最新政策,四川、广东、福建宁德、河南洛阳、安徽亳州等地将从2026年起全面实施"评定分离"改革。这项改革打破传统的"评标定标一体化"模式,让评标委员会专注专业评审,招标人行使最终定标权,实现权责分离。

招投标制度改革的核心不在于简单"移权",而在于构建权责一致、程序严密、监督有力的治理体系。"评定分离"能否真正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效能,关键取决于定标规则是否清晰可核查、责任链条是否完整可追究、监管技术是否及时跟进。只有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以公开促公正,才能让改革从"文件落地"走向"效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