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营经济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融资难融资贵、账款拖欠等问题仍制约其发展。
针对这些痛点,《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应运而生,以法治手段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在公平竞争方面,条例明确禁止限定所有制形式、设置不合理业绩门槛等9类行为,并重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效破除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融资支持是条例的另一大亮点。
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条例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并拓宽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渠道。
专家分析,这一政策将显著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权益保护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条例对政府诚信履约作出硬性规定,明确禁止以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变更等理由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建立协商调解程序。
数据显示,2022年山东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超百亿元,新规的实施将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
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还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并将"接诉即办""免申即享"等服务模式上升为法规制度。
这种从"被动审批"到"主动赋能"的转变,体现了政府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
前瞻性分析指出,作为经济大省,山东此次立法创新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随着条例落地,预计将释放超1440万户民营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注入新动能。
法治是最稳定的营商环境。
以法规形式把公平竞争、融资支持、诚信履约、政务服务等关键环节固化下来,既是对市场主体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
随着制度红利持续释放,民营企业在更清晰的规则中安心经营、在更透明的市场中公平竞争、在更有力的保障中大胆创新,将为稳增长、促转型、增动能提供更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