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之后带着女儿林林租了一间房,住在城中村边上的旧楼里。房东把空调遥控器给我看,说这空调是新装的,我却发现按键都磨白了,没说什么就收下了。林林那年七岁,她背着小书包站在门口,看了看房间说:“妈,这里比咱们家小很多。”我说是的,她就没再说话。 楼上住着一个男人,我搬进来三天后才知道他的存在。他每天六点多起床,走路的声音传下来,听久了就能把他的习惯给拼凑出来。他没在门牌上留名字。大概第三周的时候,他敲了第一次门。我刚给林林洗完澡,头发还没干,开门的时候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他站在门口,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三根带着泥的胡萝卜说:“我买多了,你要不要。”我愣了一秒接过来,谢过他转身走了。 后来他隔一两个星期就会来送东西:葱、面粉、馒头、止痛片。那次他送止痛片时还特别说明楼下能听见我不舒服。我接过药手抖了一下,有点慌也有点感动。春节前我妈来帮忙照顾林林时也遇到过他送红枣的事。有一次我在厨房听见她跟他说话声音很轻。 真正让我明白的是那天在楼道里遇见了。林林刚放学跑在前面,他侧过身子让她先走。我跟在后面经过时他低了一下头打个招呼。 后来有一次我在门口跟他说别每次都这样送东西。他想了想说是顺手的事。我说我知道不是顺手的事。沉默了几秒钟后他说:“那就算是顺心吧。”然后走了。 那把韭菜我切碎加了鸡蛋包了饺子给楼上送去。我跟女儿说:“他收下了。”林林问:“他是我们朋友吗?”我说算是吧。她点点头说以后不用怕他敲门了。 半年里他一共来敲了多少次门我没数过。那些胡萝卜、面粉和止痛片都被我用掉了。有些东西你不知道怎么还也不需要还它就只是压着分量让这日子不是那么一个人扛着。 现在想想那人可能只是看见了我的处境:第一次租房没人帮雨天出门一个人撑伞半夜坐着卫生间里加班回来还要进厨房。 有些东西你不知道该叫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