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重拳整治经济犯罪 前11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12.3万件

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19日京举行;会议披露,检察机关聚焦经济金融安全此底线任务,依法惩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同时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税收征管、走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大司法供给,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段时期以来,经济活动链条延伸、资本市场活跃、跨区域交易频繁,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使金融诈骗、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更易呈现专业化、隐蔽化、链条化特点。此类犯罪往往借助公司架构、网络渠道和资金流转等手段快速扩散,既损害金融秩序和市场信心,也对企业合规经营、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冲击。会议通报的办案数据,折射出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回应市场关切、以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取向。 从“问题”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仍处高位运行。2025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有关犯罪12.3万人,同比上升2%。在金融领域,前11个月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80人;起诉洗钱犯罪2684人。此外,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万人、走私犯罪8972人。上述数据表明,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呈多点分布、交织叠加态势,治理需要在刑事打击、风险防控和制度完善之间协同发力。 从“原因”看,一是利益驱动叠加监管套利空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高收益诱导、虚构项目、虚假宣传等方式实施诈骗,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公众财产权益;二是部分市场主体内控薄弱,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规范性不足,为财务造假等行为提供土壤;三是犯罪链条“分工化”趋势明显,上游非法获利与下游洗钱“衔接”更紧,跨区域、跨平台资金流动增加了侦查取证与资产追缴难度;四是经济活动跨境要素增多,走私等犯罪借助物流、仓储、通关环节隐蔽操作,挑战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影响”看,严惩相关犯罪不仅是惩治个案,更具有稳预期、强信心的制度意义。金融诈骗等犯罪直接危及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证券领域违法犯罪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洗钱犯罪则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贪腐犯罪等提供“资金通道”,形成风险传导。税收征管、走私领域违法犯罪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与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培育新质生产力意义突出,直接关系创新成果转化、企业竞争力和产业升级质量。数据显示,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23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版权局等联合挂牌督办57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体现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司法保障力度持续增强。 从“对策”看,会议表达出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一上,持续加大对金融诈骗、证券违法、洗钱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推动打击、追赃、挽损并重,提升对犯罪链条的全环节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2025年前11个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2件,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发力,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提供可落地的法治支撑。对企业而言,强化合规建设、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反洗钱、反舞弊机制,是降低法律风险、增强市场韧性的关键举措。 从“前景”看,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更强调规则统一、权利保护和执法司法标准的稳定可预期。可以预期,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金融风险防控、资本市场秩序维护、数据与网络犯罪关联治理等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与监管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升将深入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更安全、更高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更强法治动能。

经济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既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力制约,更是对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投资者的有力保护。展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司法机关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强,我国经济金融安全防线将更加牢固,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不断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