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成60余个水上解纷中心 构建海事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

随着全球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和中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水上纠纷呈现高发态势。

这类纠纷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高、涉外因素众多等鲜明特点,传统单一的诉讼解决方式面临效率低、周期长等现实困难。

如何有效化解水上矛盾纠纷,成为完善法治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的重要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首次通过执法司法协作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体系化构建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表示,这一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机制创新,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解纷中心的建设体现了创新的组织架构。

中心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了"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立体解纷体系。

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共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实现了对沿海地区、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的全面覆盖,为广泛的水上纠纷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解纷渠道。

在具体运作层面,《意见》提出了六大核心举措。

首先强化源头预防,通过深化进码头、进船舶、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走访与普法预警,增强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

其次突出调解优先,构建"调解挺前、诉讼兜底"的分层模式,调解范围涵盖水上交通事故纠纷、船员劳务报酬追索、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海洋生态环保、行政争议等多个领域。

第三是提升调处效能,通过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和建立履约保障机制,确保解纷质量。

第四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地",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第五深化信息互通,推动监管数据与审判数据共享,提高系统运作的科学性。

第六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适应海事治理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这一机制创新的实际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发布会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涵盖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多种案件类型。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介绍,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在专业高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意义。

从实践看,这一创新机制具有多重优势。

一是大幅缩短解纷周期,相比传统诉讼程序,多元化解方式能够快速处理水上纠纷,特别是对时效性要求高的船舶运营纠纷效果显著。

二是降低解纷成本,通过就地调解和行政协调,当事人无需进行复杂的诉讼程序,节省了人力物力投入。

三是保护产业发展,及时化解水上纠纷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海事秩序,促进水上运输、港口物流等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形成了更加科学的水上事务管理体系。

水上治理既关乎航运安全与经济运行,也折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以执法司法协作推进“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把预防、调解、司法保障贯通起来,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取向与系统治理理念。

随着制度供给持续完善、协同机制不断走深走实,更高效的海事纠纷化解体系将为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也为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公平正义增添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