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近期成功处置的一起破产案件,为破解"执行难"与"破产难"并存的司法困境提供了新思路。
案件缘起于2024年7月,当地某食品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与常规破产案件不同,该案涉及的多为小微企业债权及职工工资债权,涉案金额虽不足百万元,却直接关系到十余个家庭的生计保障。
承办法官汪丽娜在审查卷宗时发现,该案表面符合"无产可破"特征,但深入调查后察觉股东存在出资瑕疵问题。
案件处置面临三重挑战:股东拒不配合移交财务资料、关联企业虚报债权、债权人拒绝和解方案。
针对这些难题,法院创新采取"三同步"工作法:同步推进出资追缴诉讼与债权审查、同步实施财产调查与和解谈判、同步保障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
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审判团队展现出三个方面的司法智慧:一是运用"穿透式审查"厘清股东出资责任,通过跨域协查锁定股东未实缴出资68万元的关键证据;二是建立"双轨核查"机制,对存疑债权既进行书面审查又开展实地走访,核减虚报债权32万元;三是创新"信用修复+分期履行"和解模式,在确保还款计划可行性的前提下,为诚信债务人创造履行空间。
该案的成功化解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从微观层面看,职工债权得到全额保障,小微企业挽回经营损失;从中观层面看,为同类"小微型"破产案件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经验;从宏观层面看,体现了司法机关在保民生、稳预期方面的制度价值。
数据显示,嵊州法院近三年通过类似机制已成功化解27件涉民生破产案件,平均清偿率提升至82.6%。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该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一方面展现了司法审判在平衡各方利益时的精准施策能力,另一方面验证了"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处置路径的有效性。
随着《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推进,此类注重社会效益的司法实践将为完善中国特色破产法律制度提供鲜活样本。
一宗破产案的圆满收官,检验的不只是程序推进能力,更是对公平秩序与民生关切的把握。
把“无产可破”做成“全额清偿”,靠的是依法穿透事实、以规则压实责任、以沟通修复信任。
面向更广泛的市场实践,唯有让守法者有保障、失责者担代价、程序结果可预期,才能在风险出清与权益保护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