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邻里纠纷案一审宣判:卫生间违规改建厨房上方被判恢复原状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相邻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柳某60日内将改造后的卫生间恢复至原设计位置。这起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因涉及住宅功能区改造的法律边界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于三年前的一次装修。居住在沙河口区西南路的周某与楼上邻居柳某原本关系和睦,两家在同一单位分房时先后入住。然而,柳某在装修中将原本位于房屋南侧的卫生间整体拆除,向北侧阳台方向移动约2.1米,改造后的卫生间恰好位于周某家厨房正上方。这个改动彻底打破了两家人的平静生活。 周某发现家中卫生间天花板漏水后上楼沟通,才得知楼上已完成改造。尽管柳某坚称重新做了防水,漏水应是周家管道老化所致,但周某更关注的是另一个问题:每到用餐时分,想到头顶就是邻居的卫生间,心理上难以接受,有时只能端着饭碗转移到卧室。多次协商未果后,周某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院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了全面勘察。24小时蓄水试验显示,柳某家卫生间确无渗漏问题,防水工程符合技术标准。但鉴定同时指出,装修中确实改变了卫生间原有位置,并对主下水管进行了改动,周某家墙体及天花板存在水渍痕迹,不排除支管漏水可能。 从技术层面看,这起纠纷的焦点并非防水质量,而是住宅功能区改造是否存在法律和道德边界。法院在判决中援引民法典涉及的条款指出,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相邻权利人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审理法官认为,卫生间与厨房在功能属性上存在本质差异,前者涉及排泄等私密行为,后者关乎饮食卫生。将卫生间改至他人厨房上方,即便技术上不存在渗漏风险,仍会对楼下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和生活困扰。这种改造不仅违反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功能分区的基本要求,更有悖于社会普遍认同的卫生观念和生活习惯,构成对公序良俗的违背。 判决作出后,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该案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一上,它明确了业主对自有住宅进行改造时,不能仅考虑自身便利而忽视对他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它将公序良俗原则具体化到日常生活场景中,丰富了相邻权纠纷的裁判规则。 ,随着城市住宅老旧小区改造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增长,类似的装修改造纠纷呈上升趋势。有关部门统计显示,涉及住宅结构改动、功能区调整的邻里纠纷近年来在基层法院受理案件中占比逐年提高。这既反映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也暴露出相关规范宣传不足、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

改善居住空间应以尊重规则与尊重他人为前提。把握好私人权益与相邻权益的边界,既需要居民增强规范意识、审慎施工,也需要社区、物业与司法形成合力,让每一次装修都能在安全、文明与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实现便利生活与和睦邻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