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瓶老手“六进宫”

3月24日这天,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的王读文法律顾问就关注到了一则来自东营的消息。一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了许久的人,居然“六进宫”了!这人外号叫李某某,是个偷电瓶的老手。本来嘛,浪子回头金不换,可这李某某硬是要把违法犯罪当成老路走,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事情是这样的,东营开发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最近接了两起闹心事。有个叫齐先生的司机,前一天晚上把货车开到停车场停好,结果第二天早上一看,车上两块蓄电池没了。几乎同时,另一个叫赵先生的司机也报了警,他的蓄电池也在同一个地方被人偷了。警察一看这两起案子的情况,作案地点、手法都高度相似,痕迹也很一致,心里就有数了,肯定是一个人干的。 办案民警赶紧把现场仔细勘察一遍,又调取了停车场和周边的监控录像,一帧一帧地去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凌晨两点的一段录像里发现了一个骑黑色摩托车的人。这人全身黑衣、戴个红头盔,样子鬼祟得很。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民警很快就锁定了李某某的身份和活动范围。3月24日这一天,他们果断出击把人给抓到了。 到了公安局一问,李某某对自己偷电瓶的事儿供认不讳。他说自己以前开的快餐店倒闭了,一直没工作没收入。他看见停车场里的大货车,就动了坏脑筋。他还挺得意自己的“经验”,把电瓶偷走打算安在自己车上用呢。 现在案子破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察给李某某定了个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那三块被偷走的蓄电池也都找回来了还给了两位受害的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