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派人员个税信息报送进入“倒计时”;近期,多地税务部门提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号公告)涉及的规定,用人单位如在2025年度存在派员出境工作且触发报送情形,应于2026年2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外派人员个人所得税事项报告信息。此项工作与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申报管理、扣缴义务落实直接相关,涉及跨境经营企业、境外项目承包单位,以及在境外设有分支机构、代表处的各类机构等。
在全球经济格局加速调整的背景下,这项看似细小的报送要求,实际上连接着国家税收管理与企业国际化经营。它考验企业跨境运营的合规能力,也反映我国参与国际税收治理的态度与执行力度。按期完成报送与申报,不仅是合规底线,也将让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更清晰、更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