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四五”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湿地保护率突破50%关键节点

问题:湿地是重要生态系统,兼具蓄洪调蓄、净化水质、固碳增汇与生物栖息等多重功能;江苏河湖密布、滨海湿地资源丰富,但快速城镇化、产业布局调整与岸线开发利用等因素叠加下,部分区域曾一度面临湿地退化、栖息地破碎化、外来入侵物种扩张、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压力。如何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让湿地系统性“休养生息”,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课题。 原因:江苏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取得阶段性突破,主要得益于“顶层设计+工程治理+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综合发力。一上,规划引领和法治保障同步完善,通过修订实施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新一轮湿地保护规划以及配套资金管理和生态补偿政策,推动保护要求更可执行、治理资金更可持续。另一方面,针对典型问题实施精准工程措施,既抓退圩还湖、湿地修复等系统治理,也抓小微湿地建设、生态监测等精细化管理;同时强化分级管理体系与保护地建设,使重要湿地从“点状保护”向“网络化守护”拓展。 影响:治理成效首先体现在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上。南京长江新济洲湿地花脸鸭数量显著增长,南通通州湾滨海湿地出现中华凤头燕鸥等珍稀鸟类活动,折射出栖息地条件改善与食物链逐步恢复的积极变化。其次体现在保护体系更加完备:全省建成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6处、湿地保护小区1134处,国家(国际)重要湿地达到4处、省级重要湿地63处,重要湿地的代表性、典型性与景观价值获得更有力的制度性守护。再次体现在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增强:湿地修复带来的调蓄能力提升、水环境改善和自然景观优化,有助于增强区域应对极端天气和水旱灾害的韧性,也为生态旅游、自然教育与绿色产业提供更稳定的生态基础。需要指出,江苏“国际湿地城市”增至3个,有关自然保护地获得国际性认可,体现出地方治理能力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持续拓展。 对策:面向下一阶段,湿地保护修复仍需坚持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一是巩固“修复成果”的长效机制,强化湿地用途管制与岸线管控,严防修复区域“反弹式”开发。二是持续推进关键物种与关键栖息地保护,围绕候鸟迁徙通道、河口潮间带、湖泊湿地等重点区域——实施分区分类的修复与管护——提高栖息地连通性。三是把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作为长期任务,既要保持攻坚力度,也要同步完善监测预警、联防联控与科学评估,减少重复治理成本。四是健全生态补偿与资金使用机制,推动“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与公众力量参与湿地管护、科普教育与志愿巡护。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湿地生态监测网络,以数据驱动评价修复质量,提升治理的精准性与可复制性。 前景:从“完成目标任务”迈向“提升治理水平”,江苏湿地保护修复正进入质量提升与价值转化并重的新阶段。随着治理体系更完善、重要湿地网络更加稳固、海岸带与河湖湿地协同治理不断深化,湿地将更好发挥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沿海地区绿色转型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坚实支撑。可以预期,随着规划落实、制度执行和公众参与持续加强,湿地修复将从“工程见效”向“生态功能稳定、物种回归常态、生态产品可持续供给”迈进。

湿地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江苏省"十四五"期间湿地保护上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了新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展望未来,江苏省应继续深化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应用,推动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