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就医购药不便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期,各地医保部门集中解答群众关切,明确家庭成员代开药的规范流程,推动医保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见效。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这为老年人、行动不便患者通过家属代开药提供了法律依据。实际操作中,代开药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亲情账户功能,绑定患者电子医保码后直接刷码挂号;二是携带患者实体社保卡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以患者名义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指出,医保家庭共济政策的核心在于个人账户资金的共享使用。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使用,有效缓解了家庭成员间医疗费用负担不均的问题。但政策明确,可共济的仅限个人账户余额,医保统筹基金不纳入共济范围,这表明了医保基金使用的公平性原则。 然而,部分群众对家庭共济政策存在理解偏差,误认为办理共济后可以共用医保卡。医保部门强调,家庭共济共享的是资金而非凭证,无论何种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码或社保卡。该规定源于医保制度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基本原则,即使办理家庭共济后,参保人仍需使用自己的医保凭证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就医购药的行为,不仅违反医保基金监管规定,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轻则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影响正常就医;重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此外,医保信息平台实时记录的疾病诊疗信息将永久关联到被冒用人名下,可能对其今后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商业保险购买等产生不利影响。 从政策设计看,医保家庭共济与代开药规范相结合,既体现了制度的人性化关怀,又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一上,通过技术手段简化办理流程,亲情账户功能让子女可以便捷地为老人挂号缴费;另一方面,严格实名就医要求,确保医保待遇精准发放,防范基金流失风险。这种刚柔并济的管理方式,为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 当前,各地正加快推进医保服务数字化转型,电子医保凭证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数亿人激活使用电子医保码,亲情账户绑定量持续增长。但政策宣传普及上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群众对家庭共济的适用范围、代开药的合规流程认识不清,需要医保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
保障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依法合规使用与明确责任边界。把"钱可共济、码不可共用"的原则落到每一次就医购药的细节中——既是对老年人群体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医保资源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