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浙江宁波,余女士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溅了一身泥水,余女士没去指责司机,而是默默记下车牌号码,并拨打110报警。经民警核实后,车主最终赔偿了100元洗衣费。余女士这个经历给了我们一个启示:维权成本并不高,关键在于你肯不肯较真。 下雨天出门最怕的就是被路过的汽车溅成落汤鸡。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只干瞪眼生气。其实法律早就给了你武器维权。记住两个关键词:减速缓行和民事侵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夜间、恶劣天气或者易积水路段行驶时,必须降低行驶速度;通过积水路面时应减速缓行。也就是说司机有法定义务把行人当成顾客一样照顾到。 当车轮扬起的水花把行人的衣物、手机、包包打湿甚至造成经济损失时,这个行为就构成了民事侵权。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溅水罚款,但是受害者可以索赔,调解不成还能通过起诉获胜。 遗憾的是,“过积水减速”至今还是靠自觉和司机个人修养来保证的。没有固定处罚和监控设备的情况下,交警只能现场劝导。于是“文明行车”成了灰色地带。 为了不再把行人变成“喷泉”,雨天行车请记住这四条铁律:低速慢行、禁止急刹、禁止急变道和匀速通过。同时行人也要学会自保:记住车牌、留存证据、及时报警。 一次100元的赔偿并不多,却能提醒司机减速不是客气话;一次报警记录虽然不大却能让法规长出牙齿。下次再遇到被车轮射水的情况别再憋着一肚子火回家了——拿起手机、拨通电话吧。你的权益值得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