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掌握的先进技术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传统的一次性高额转让费用往往让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为破解这一难题,湖南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创新推出"先用后付"机制,这是推动科技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探索。
根据省科技厅近日下发的通知,该厅对全省高校、科研院所拟采取"先用后付"模式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和专利进行了全面征集和梳理,最终形成了537项成果资源库。
这些成果涵盖多个产业领域,涉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核心特点在于灵活性和风险共担。
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或前期象征性收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或转让给企业使用。
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该成果,双方再根据实际应用效果和自愿原则,具体协商和约定后续付费事宜。
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技术引进成本和风险,激发了中小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动力。
从推进机制看,省科技厅明确要求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等机构,以及全省科技专家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等,要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主动承担供需对接、推广实施、跟踪服务等职责。
这体现了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同时,通知鼓励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发动科研人员,进一步梳理提供可实施"先用后付"的科技成果,不断充实省级成果库,进一步畅通供需对接渠道。
这一举措对湖南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的转化应用,而中小企业是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
通过"先用后付"机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能够更快、更广泛地在企业中得到应用,形成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有效闭合。
这对于湖南推进"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切实的推动作用。
从实际效果看,这一模式有助于解决科技成果"最后一公里"问题。
长期以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除了技术本身的成熟度外,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不够、企业承受能力有限等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先用后付"通过降低企业初期投入,允许企业在实际应用中检验成果价值,从而增强了双方的合作意愿,提高了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建议建立健全"先用后付"科技成果库的动态更新机制,定期补充新的成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明确使用期间的权益界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双方权益进行适当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应用科技成果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先用后付"模式的宣传推介,让更多企业了解这一政策,让更多科研人员参与其中。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不仅在于“有多少成果”,更在于“成果如何变成生产力”。
“先用后付”以制度创新回应企业现实关切,把技术价值放到应用场景中检验、在合作过程中定价,有助于在降低风险中激发活力。
下一步,唯有把对接服务做深、把规则体系做细、把评价机制做实,才能让更多好成果从清单走向车间,从实验台走向生产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