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创新药“用得上”与“用得起”的矛盾仍待破解。
近年来,新药研发提速,肿瘤、罕见病、自身免疫等领域创新药密集上市,部分产品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带来明显改善。
但在现实就医场景中,一些价格较高的新上市药品因尚未纳入基本医保,患者自付压力较大,导致“有药难用、用药不稳”。
同时,基本医保承担全民基础保障职能,面对快速增长且结构更为多元的用药需求,如何在基金可持续前提下更精准保障临床急需药品,成为制度完善的重要课题。
原因——保障边界、支付能力与评估机制共同作用。
一方面,基本医保强调公平性与普惠性,必须在有限基金中兼顾广覆盖与可持续,难以对所有高价创新药“一揽子”快速纳入。
另一方面,创新药研发投入高、上市定价高,企业回收成本与患者支付能力之间存在错配。
此外,不同疾病领域临床获益差异显著,对药品的真实世界疗效、经济性评估、支付方式衔接提出更高要求。
过去在单一目录框架下,部分药品要么进入医保面临较大基金压力,要么长期处于目录之外影响患者可及性,制度层面需要更灵活的分层保障与风险分担安排。
影响——“双目录”带来三重效应:患者受益、基金提效、产业提质。
此次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19种药品,在同一时间节点协同实施,释放出清晰政策信号:对临床价值高、群众需求迫切的药品,保障通道更加多元。
对患者而言,基本医保扩容有助于降低主要用药负担,商保目录则为超出基本保障范围、但获益明确的药品提供补充支持,改善部分患者“只能自费”的局面。
对医保基金而言,目录调整体现对“真创新、差异化创新”的重视,通过更强调临床价值的准入与谈判机制,把资金更多投向疗效确切、需求迫切的领域,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提升。
对医药产业而言,“双目录”有望以更明确的市场预期引导研发方向,推动企业把资源投入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加速从“跟随式开发”向“高质量创新”转变。
对策——以协同机制推动分层保障与价值支付落地。
“双目录”不是简单叠加,而是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次制度化推进。
下一步关键在于:其一,强化目录准入与动态调整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临床价值评估、药物经济学评价与真实世界证据应用,让“好药”更快进入合适的保障通道。
其二,推动支付方式与用药管理协同,通过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与目录政策相衔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用药。
其三,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服务与结算的衔接,探索更顺畅的理赔流程与产品设计,增强商保在补充保障中的可获得性与可持续性。
其四,完善价格形成与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谈判、带量采购、支付标准管理等工具,引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同时支持企业在可预期环境下持续投入研发。
前景——更清晰的“价值导向”将重塑创新药可及路径。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慢病负担加重以及精准医疗发展,用药需求将持续升级。
此次协同发布的“双目录”释放出支付侧改革的方向:从单纯解决“能不能报”,转向更加关注“值不值得报、如何更好报”。
可以预期,未来政策将进一步强调临床获益、成本效果与公平可及,推动形成“基本医保兜底、商业保险补充、医疗救助托底”的立体保障格局。
与此同时,围绕高值药品可及性的制度创新或将加快,包括更灵活的支付方式、更精细的适应证管理、更完善的患者支持机制等,为不同人群提供更匹配的保障方案。
医保"双目录"体系的正式实施,既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面向未来的战略布局。
这一创新举措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为满足多元化健康需求开辟了新路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医疗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
随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民生福祉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