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源地保护面临“点多线长、风险叠加”的现实挑战。
盘龙江作为昆明重要水系,其源头青龙潭水质直接关系松华坝水库安全和主城区供水保障。
随着周边生产生活活动增多,污染排放、非法捕捞、破坏植被等风险不容忽视;同时,水源区多村寨分布,邻里纠纷、劳务争议等民生矛盾若处置不当,容易外溢为社会治理压力,进而影响保护区长期稳定。
原因:一方面,生态要素具有跨区域流动性,水体、林地、渔业资源往往跨行政区连片分布,单一辖区“各管一段”容易出现监管与司法衔接不畅、证据固定困难、治理标准不一等问题。
另一方面,基层矛盾呈现“小额高频、情绪敏感”的特点,若仅依赖事后裁判,成本高、周期长,难以形成源头预防与就地化解的合力。
加之生态保护法律意识仍需持续培育,部分群众对水源地红线、禁捕禁排等要求理解不足,客观上增加了治理难度。
影响:水源安全一旦出现波动,受影响的将不仅是局部生态系统,更可能牵动城市供水、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青龙潭及周边区域森林覆盖率高,是昆明重要生态屏障,栖息着金线鱼、海菜花等物种,其生态价值与城市发展利益高度耦合。
实践表明,生态环境纠纷往往与土地利用、产业结构、民生保障交织,若不统筹推进,既难以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治理秩序,也难以把“绿水青山”转化为持续的民生福祉。
对策:围绕“以司法守护源头、以治理化解矛盾、以联动提升效能”,盘龙区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探索形成多元一体的工作路径。
其一,以司法保护令划定底线、明确禁行。
2025年6月,该法庭在青龙潭发布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对污染排放、非法捕捞等行为亮出明确“禁令”,并通过巡查监督推动落地执行。
法庭与生态环境部门、属地街道开展联合巡查,把行政监管的日常性与司法保障的权威性衔接起来,形成“发现—制止—追责”的闭环。
其二,以流域协作打通跨区治理“关节”。
针对水环境治理的跨界属性,法庭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建立牛栏江—盘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通过备忘录等形式统一协作规则、共享治理经验;同时拓展与外地法院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流域司法协同,以制度化协作提升治理效率与一致性。
其三,以普法教育促成共治共识。
法庭设置环境资源与水资源司法保护展示教育平台,常态化开展开放日活动,将典型案例与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行为指引;并与高校共建相关机制,围绕流域生态保护研究与普法实践开展交流,推动学理成果更好转化为审判能力与治理方案,强化“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社会基础。
其四,以“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围绕邻里纠纷等基层高频问题,法官坚持现场调查、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并重。
在一起因厕所、鸡棚建设引发的邻里纠纷中,承办法官到现场勘验、查清占地与倚靠墙体等事实,在充分沟通基础上促成当事人和解,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目前,法庭在辖区多个村委会设立基层治理工作站,汇聚司法所、村组等力量,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
其五,以“立审执”协同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针对欠薪等民生焦点,法庭强化调解与督促履行。
在一起涉及56名农民工、拖欠时间长达八年、金额逾百万元的劳务争议中,法庭立案后迅速组织调解,结合保障工资支付相关规定释法明理,促成用工方达成分期清偿协议,并明确后续督促履行安排,在较短时间内让群众看到实质进展,体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前景:从源头水域到村寨院落,从环境资源审判到民生权益保障,水源保护区法庭的实践表明,绿色发展需要法治“硬约束”,也需要基层治理“软实力”。
随着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更加紧密、普法教育常态化推进,水源地保护将从“个案治理”迈向“系统治理”,为城市水安全、流域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支撑。
下一步,应继续强化预防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损害修复与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保护有力度、治理有精度、服务有温度”的长效格局。
从守护一泓清泉到泽被一方百姓,盘龙区的司法实践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在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这种将生态保护、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的创新探索,不仅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司法方案,更彰显出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
正如当地村民所言:"这里的法官不仅守护着山水,更守护着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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