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罪名撤销,司法程序依法推进 2月26日,香港上诉庭就黎智英“科技园欺诈案”作出裁定,撤销原审欺诈罪名及相应刑罚,包括5年9个月监禁、200万港元罚款及8年公司董事资格取消处罚; 上诉庭在裁决书中指出,本案争议核心在于租赁合同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非是否符合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因此原审定罪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偏差。该案可追溯至1998年:黎智英旗下壹传媒团队租用香港科技园物业期间,未如实申报私人公司对涉及的物业的实际占用情况,并因此于2022年被提出刑事指控。 需要说明的是,上诉庭在撤销罪名的同时也明确指出,相关行为构成合同层面的违规,并非没有问题。香港律政司随后表示,将认真研究判决书内容,不排除更上诉的可能。这意味着程序尚未完结,案件仍存在后续变数。 二、国安法定罪效力不变,仍将面临刑责 欺诈罪名撤销,并不影响黎智英在香港国家安全法案件中的判决结果。根据2月9日法院作出的判决,黎智英因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被判处20年监禁;扣除此前羁押时间后,实际服刑年限仍超过18年。 黎智英案也并非单一事件。近年来,多名壹传媒高层管理人员因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被判刑。相关案件显示,香港特区在国家安全案件上持续依法推进司法程序,相关裁判不因外部舆论而改变。 三、西方势力频繁介入,政治化操作明显 黎智英被判刑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迅速表态,将案件描述为“压制新闻自由”“政治迫害”,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中方施压。美国总统特朗普曾多次公开称将“确保黎智英获释”,并将其塑造成所谓“新闻自由象征”。 2月24日,美国众议院议长强生在国情咨文演讲中邀请黎智英之女黎采出席,并公开称美国将“全力推动黎智英获释”。黎采亦长期活跃于美英政界,频繁出席听证会、发布公开信,试图借助国际舆论为其父争取减刑乃至释放。据悉,她还曾致函中国运动员,希望借其国际影响力发声,但未获回应。 上述动向反映出部分西方政治势力将个案工具化、将司法议题政治化的做法:以“人权”“自由”为名介入他国内部事务,体现出长期存在的双重标准。 四、中方立场明确,司法主权不容置疑 面对外部压力,中国外交部多次回应。发言人林剑强调,黎智英案属中国内政,香港特区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外部势力无权干预。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的必要安排,具有法律依据。 中方一贯立场是: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法治运行持续推进,香港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运作。任何试图以外部压力影响香港司法进程的做法,都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也损害香港法治的正常运作。
司法裁判应以法律事实与程序规则为基础,不应被外部政治叙事牵引。香港法治需要在复杂舆论环境中保持稳定,通过公开、规范、独立的司法实践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司法独立,才能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可靠支撑。